第412章 財权酒色
十国侠影 作者:佚名
第412章 財权酒色
宋当归睁开眼,没看到漏风的茅草屋顶。
身下是一种让人心底发慌的柔软。
就像小时候去镇上,远远看著绸缎庄里那些大户人家才能摸的料子,现在却实打实地裹在自己身上,他下意识地攥了攥手指,粗糙得像老树皮一样的手心划过锦缎,发出细微的沙沙声,锦缎会掛在手上,让暗暗隱现的伤口传出阵阵刺痛。
这布料,比泰山派老祖宗那件当成命根子的过冬大氅,不知道要金贵多少倍。
屋子里没有发霉的乾草味,也没有灶台边常年散不去的烟火气,说不上名字的幽香,丝丝缕缕地往鼻子里钻,闻著闻著,连断骨处的钻心疼痛,好像都麻木了几分。
“人死如灯灭,我这是……真上天庭了?”
宋当归猛地坐起,扯动了腿上的伤处,疼得倒抽了一口冷气。
但他没管这些,只是瞪大了那双常年被灶火熏得通红的眼睛,死死盯著眼前。
紫檀木雕花的拔步床,脚踏下铺著厚实得能没过脚背的异域地毯,桌案上供著一株脸盆大小的血红珊瑚,紫铜香炉里正缓缓吐著青烟,他低头看了看,一身沾满泥水和血污的破烂衣裳早就没了,换成了一件月白色的丝绸单衣,那些深可见骨的伤口,都被敷上了透著清凉药香的膏药,缠著雪白的纱布。
他举起那只断了指头的手,看著上面整齐的包结,眼神有些恍惚。
门外传来一阵环珮叮噹。
“吱呀。”
两个梳著双丫髻、眉眼水灵的粉裙少女,低著头,双手端著铜盆和丝巾,细碎著步子跨进门槛。
宋当归像只被踩了尾巴的猫,本能地往床角缩了缩。
在泰山派,他连看一眼外门女弟子的鞋尖都不敢,更別提眼前这两个比小师妹霜迟还要好看许多的姑娘。
“奴婢春梅、秋菊,伺候公子洗漱。”
两人走到床榻前三步,齐刷刷地双膝一弯,就这么跪在了那名贵的地毯上。
一个將温水铜盆高举过顶,另一个捧著丝巾和一小盅青盐。
宋当归额头上瞬间渗出一层细密的白毛汗,底层泥腿子的本能让他下意识想下床去扶,声音都在打颤:“使不得,这可使不得!我就是个烧火的……你们快起来,別折煞了我!”
他语无伦次,两只手不知道往哪儿放。
两个少女却把头埋得更低,声音里透著股真真切切的惶恐:“公子若是嫌弃奴婢手脚粗笨,老爷会打死奴婢的……求公子垂怜。”
打死?
就因为伺候得不好,就要打死两个活生生的人?
宋当归愣在当场。
他看著这两个单薄肩膀微微发颤的少女,像两只待宰的鵪鶉一样伏在自己脚边。
一种从未有过、诡异至极的滋味,像野草一样从他千疮百孔的心底疯长出来。
这就是天上的风景?
这就是大人物的日子?
以前都是他跪在泥水里,磕头如捣蒜,求別人高抬贵手。
如今,別人跪著求他。
宋当归悄悄咽了口唾沫,强压下心头的慌乱。
他学著记忆里那些內门师兄们高高在上的做派,清了清嗓子,伸出那只包著纱布的手,在铜盆里胡乱撩了点温水,抹在脸上。
水是温的,他的心却烫得像一团火。
原来被人供著敬著的滋味,比过年时尝过的那半块桂花糖,还要甜上无数倍。
就在他贪婪地享受著这份虚荣时,门外传来一阵急促却刻意放轻的脚步声。
“贵客可醒了?”
一个圆滚滚的胖大身躯,挤开了房门。
来人一身大晋朝廷的青色官服,头戴乌纱,胸口绣著补子。
在乾封县,这身皮就是天,走在街上,那些豪绅大户谁不得赔著笑脸喊一声青天大老爷。
可此时,这位乾封县令姜端,那张满是横肉的脸上,硬生生挤出了一个难看的諂媚笑容。
他看都没看跪在地上的侍女,三步並作两步来到床前,然后极其自然地,双膝一软,扑通一声跪了下去。
“哎哟,贵客受惊了!下官乾封县令姜端,该死,下官真是该死啊!”姜端一边嚎著,一边伸出胖手,作势要在自己脸上扇耳光。
宋当归整个人都懵了。
就在昨天,他还在泥潭里被几个差役踩著脑袋,像条野狗。
而现在,管著整座乾封县的堂堂父母官,竟然跪在自己床前,一口一个该死?
权力的分量,將宋当归脑子里最后一点对世道的敬畏,砸得稀巴烂。
“大……大人,您这是做什么?”
宋当归死死攥著被角,手心全是汗。
姜端是官场里成了精的老狐狸,敏锐地捕捉到了宋当归眼底的闪躲。
他跪在地上,眼神却不动声色地往上瞟。
只见姜端极其小心翼翼地从袖口里,摸出那封红底金漆的信。
信已经拆开了。
“公子折煞下官了,在您面前,下官怎敢称大人。”
姜端双手捧著信,胖指头微微颤抖,试探性地问道:“敢问公子……与那位大人,是何渊源?可是那位大人的心腹?”
那位大人?
哪位大人?
宋当归心里咯噔一下。
他哪里知道这红信是谁写的,只记得是个隨手能拋出十两赤金的绿衣少女给的。
换作以前,他早就竹筒倒豆子,把老底交待得乾乾净净,甚至会磕头说自己只是个跑腿的。
但经歷了昨夜泰山后山的生死,经歷了杀人越货的洗礼,宋当归的脑子突然变得异常清明。
这世道吃人,越是软弱,死得就越快。
这个县令跪的不是他宋当归,是这封信。
一旦底牌漏了,下一刻自己就会被拖出去剁成肉泥。
得兜住。
拿命去兜。
宋当归脸上的惶恐一点点褪去,原本佝僂的背脊缓缓挺直。
他没接茬,只是用那双经歷过极致绝望、死水一般的眼睛,居高临下地盯著姜端的脸。
不言不语。
就这么看著。
屋子里的空气仿佛凝固了。
姜端脸上的肥肉开始不自觉地抽搐,额头的冷汗滴答滴答砸在地毯上。
宋当归越是沉默,姜端心里的恐惧就越是翻江倒海。
那红信上的印记,代表著连朝堂上那些手握重兵的节度使都要忌惮的东西。
眼前这个浑身是伤的年轻人明显是个初入江湖的雏儿。
姜端相信自己能拿捏他,但是他这背后的水,深得嚇人!所以不敢轻举妄动,只能继续把戏演下去。
“是下官多嘴!下官该死!这种天机,岂是下官能过问的!”
姜端狠狠咽了口唾沫,立刻话锋一转,笑得越发卑微:“公子一路劳顿,在下官的地界上受了惊扰,下官已经把罪魁祸首拿下了。
全凭公子发落,以解心头之恨!”
姜端转过头,衝著门外厉声喝道:“把那几个不开眼的畜生,押进来!”
宋当归瞳孔微缩。
一股难以抑制的嗜血快意,在胸腔里无声翻涌。
……
“走!进去!瞎了狗眼的东西!”
伴隨著门外粗暴的喝骂和沉闷的踢踹声,两个如狼似虎的捕快,將一个五花大绑的男人狠狠押进屋,一脚踹在膝弯处。
“砰。”
那人重重跪倒在床前,因为绑得太紧失去平衡,脸剎不住车地啃在地毯上。
再抬起头时,鼻血糊了满脸,惨不忍睹。
宋当归坐在丝绸锦被里,看著这张脸。
熟人。
正是昨夜在泥滩上,差点击碎他头骨、要抢走红信的那个差役班头。
“大老爷!公子!小的有眼不识泰山,小的是猪油蒙了心啊!求公子饶命!”
平日里在乾封县横著走的班头,此刻像条濒死的癩皮狗。
看到县令大老爷都跪在一旁,他哪还不知道自己捅了破天的窟窿。
他疯狂地用头磕著地砖边缘,几下就把额头磕破,殷红的血渗进了名贵的地毯里。
“狗东西!公子的金枝玉叶,也是你能碰的?”
姜端猛地起身,抽出腰间仪刀,哐当一声扔在宋当归床前:“全凭公子发落!公子若是怕脏了手,下官这就让人把他拖出去凌迟,诛灭三族!”
凌迟,诛灭三族。
宋当归的手指微微一颤。
昨天之前,他连杀只鸡手都抖。
可现在,他只要点点头,就能让一个人受尽世间极刑,甚至让一家老小陪葬。
生杀予夺,原来是这种滋味。
像烈酒,一口下去,烧得人浑身滚烫。
宋当归死死盯著那个不断磕头的差役。
杀了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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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他脑子里还有一丝清明。
他知道自己是个什么货色。
如果真顺著县令的话把事情做绝,那种小人得志的嘴脸,很容易被姜端看穿底细,他担心自己的身份,符不符合背后那个人的指示……
他在试探尺度。
宋当归慢慢掀开被子,忍著断腿的钻心剧痛,单脚踩在了冰冷的刀背上。
他没去握刀柄,弯下腰,用那只完好的右手,直接抓住了纯钢的刀背,缓缓將仪刀提了起来。
宋当归拖著刀,走到班头面前。
“昨天,你打断了我一条腿,是个实在道理。”
宋当归声音不大,听不出喜怒。
“公子……我……”
没等班头求饶完。
宋当归握著刀背的手猛地高举,將那厚重的刀背,对准了班头完好的左腿膝盖,卯足了全身的力气,狠狠砸下。
“咔嚓!”
骨头碎裂的声音,在安静的屋子里尤为刺耳。
“啊——!!”
班头髮出杀猪般的惨嚎,眼珠凸出,整个人像离了水的鱼一样在地上剧烈抽搐,碎骨茬子扎破了皮肉,血流如注。
宋当归面无表情地看著在血泊中翻滚的仇人,隨手扔下沾血的仪刀,语气平静得像是在说今天的天气。
“断你一腿,两清。”
屋子里死一般的寂静
“拖下去。”
姜端一挥手,两名捕快赶紧像拖死狗一样把人拖走,地上拖出一条长长的血痕:“公子行事有度,赏罚分明,这般雷霆手段又不失菩萨心肠,下官佩服!”
姜端拱手,满脸堆笑:“公子气度不凡,实乃人中龙凤。下官在后堂备了些粗茶淡饭,权当给公子接风洗尘,还望公子赏脸。”
宋当归只是微微点头,他的后背,已经被冷汗浸透了。
他在后怕,更在兴奋。
这层虎皮,算是彻底披上了。
……
当宋当归换上一身名贵的紫金锦袍,由两名侍女搀扶著走进县衙后堂时,他那颗被反覆揉捏的心臟,再次狠狠缩紧。
这他娘的也叫粗茶淡饭?
宽广的厅堂亮如白昼。
长条檀木桌上,摆满了宋当归这辈子连做梦都没见过的珍饈。
金黄酥脆的烤乳猪,晶莹剔透的燕窝,散发著异香的熊掌,还有用冰块镇著的南方时令鲜果。
琥珀色的西域葡萄酒装在夜光杯里,泛著迷人的光泽。
两天前,他还在为了一口冷饭跟狗一样的杂役抢得头破血流。而现在,这一桌子够一个村子吃上一年的山珍海味,只供他一人消遣。
“公子请上座。”
姜端亲自拉开居中的太师椅,用袖子极其狗腿地擦了擦。
宋当归咽了咽乾涩的喉咙,僵硬地坐下。
他拿起一双镶金象牙筷,夹起一块不知名的肉,送进嘴里。
入口即化,香气在舌尖炸开。
好吃得让他想掉眼泪,好吃得让他差点握不住筷子。
原来这世上好吃的不是只有桂花糖,原来大人物每天过的,是这种神仙日子。
去他娘的江湖道义,去他娘的本分规矩!
只要能天天吃上这等饭菜,哪怕死后下十八层地狱,他也认了!
极度的贪婪,在味蕾的刺激下,彻底腐蚀了宋当归心底最后的淳朴。
他的吃相从克制,渐渐变成了狼吞虎咽。
但他依然不说话。
因为他认为,不说话的样子,在旁人看来,就是一种不拘小节的高人风范。
酒过三巡,后堂愈发热闹。
门外,那些平日里高高在上、眼高於顶的当地乡绅豪门,此刻一个个像排队领赏的鵪鶉,双手捧著盖著红绸的托盘,鱼贯而入。
“乾封张家,给公子请安!区区两株百年老山参,不成敬意!”
“乾封李氏商行,孝敬公子黄金百两,南海珍珠十串!”
“赵家敬上地契三张,良田五百亩,还望公子笑纳!”
红绸掀开,金灿灿的光芒几乎刺痛了宋当归的眼睛。
一锭锭足赤的黄金,龙眼大的珍珠,还有盖著鲜红大印的地契,在桌案旁堆成了一座小山。
宋当归看著这些財富,呼吸渐渐粗重。
他这辈子见过最大的钱,就是那锭十两的赤金。
而现在,眼前的这些,足以买下整个泰山派的山头。
金钱与权力的毒性,是无药可救的。
宋当归没有推辞,连半句客套话都没说。
他只是目光贪婪地扫过那些財宝,然后微微点头,照单全收。
那些乡绅见状,非但没有不满,反而如释重负,脸上露出狂喜,仿佛送出这泼天富贵,是他们占了天大的便宜。
“公子,奴家敬您一杯。”
一阵酥骨头的娇媚嗓音在耳畔响起。
不知何时,姜端身边最受宠的二奶奶,已经贴到了宋当归身旁。
这女人三十出头,正是熟透了的年纪。一身轻薄的罗裙,春光若隱若现,浓烈的脂粉香混著酒气,直往人鼻子里钻。
二奶奶用那双狐狸眼勾著宋当归,玉手端著白玉杯,递到他嘴边。
身子半倚在他手臂上,那惊人的柔软,让宋当归这个连女人手都没摸过的雏儿,瞬间血脉僨张。
“这世道,有钱,有权,还有女人……”
宋当归就著二奶奶的手,將杯中酒一饮而尽。
辛辣的酒液化作一团邪火。
他的心態彻底扭曲了。他极度渴望活下去,极度渴望把这天下所有的好东西,都死死攥在自己手里。
看著宋当归愈发炙热的眼神,姜端嘴角勾起一抹隱秘的笑。
夜深,敬酒的乡绅散尽。
大门关上。
硕大的厅堂里,只剩宋当归、姜端,还有那个没骨头似腻在宋当归身上的二奶奶。
姜端忽然放下酒杯。脸上的笑意瞬间收敛,神色肃穆。
然后,这位五十多岁的朝廷命官,突然毫无徵兆地扑通一声直挺挺地跪在了宋当归面前。
宋当归嚇了一跳,醉意醒了三分。
“大人这是何意?”宋当归皱眉。
姜端深吸一口气,抬起头,眼神狂热且諂媚。
“公子天潢贵胄,日后必是潜龙腾渊,这小小的乾封县,困不住您。下官虽年迈,但在地方上还有些用处。今日得见公子,如见明灯!”
姜端狠狠磕了一个响头,声音激昂:“若公子不弃,下官姜端,愿认公子为义父!从此鞍前马后,万死不辞!”
震惊到麻木。
宋当归看著跪在脚下、头髮花白的老男人,脑子里嗡嗡作响。
一个五十多岁、手握生杀大权的县令,要认一个二十出头的烧火杂役做义父?
官场的无耻,权力的扭曲,在这一刻荒诞到了极点。
为了攀上红信背后的高枝,姜端连祖宗的脸面都不要了。
宋当归呆坐在太师椅上。
他下意识摸了摸贴身藏著的白信和无字信。
他算个什么东西?
只要少林寺的白信一送到,他这层皮隨时会被扒下来。
可是……
看著跪在脚下的县令,看著堆积如山的金银,感受著身边女人的幽香。
他突然觉得这世道真是荒谬得可笑。
既然都是假的,既然这天下人都是被权欲蒙了眼的蠢货,那自己为什么不把这场戏唱到底?
他要活,还要活得比所有人都好!
宋当归的嘴角一点点咧开,露出了一个诡异又跋扈的笑容。
他伸出手,一把搂住二奶奶纤柔的腰肢,肆无忌惮地揉捏了一把。
二奶奶娇呼一声,顺势瘫倒在他怀里,眼神迷离。
宋当归垂涎地看了一眼怀里的尤物,隨后抬起头,居高临下地俯视著姜端。
姜端是个人精,怎会看不懂这年轻义父的心思。
“好……”
宋当归咽了口唾沫,声音沙哑,透著股狂傲:“好儿……起来吧。”
一声好儿,认下了这荒诞的父子局,也接纳了这极致的墮落。
“多谢义父成全!”
姜端大喜过望,连磕三个响头:“儿子这就告退!春宵苦短,这丫头最懂伺候人,就让她留下,伺候义父歇息!”
说罢,姜端连滚带爬地站起身,恭敬地退向大门。
“吱呀。”
沉重的木门缓缓合拢。
但在门缝即將闭合的那一瞬,背对著灯光的姜端,那张諂媚的脸上,突然闪过一丝算计,姜端在黑暗中眯起眼。